三、卡通形象设计要求
1.个性鲜明,健康时尚,符合人物性格。可配备相应道具。
2.形象避免低幼化,融入相关个性元素。不要真人造型。
3.角色形象适合开发玩具、服装等动漫衍生产品。
4.角色造型要尽量适合进行夸张、搞怪等动作表演。
5.角色姓名可自拟。
6:保证原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四、大赛规则
本次比赛以社会各界个人或者团体为单位报名。通过参赛者投稿,举办方征集展示,评委及大众共同评选的方式决出优胜者。
参赛作品提交规格:
1)A4幅打印(色稿),体现出卡通形象的正、侧、背面,标明设计角色名称,阐述造型理念,联系方式附设计稿背面,无需参赛费,来稿不退。
2)电子稿必须为JPEG格式,大小不超过500K。
3)参加活动者必须保留作品原稿,以便查对。
4)作者对其参赛作品的相关权益负有全部的法律责任。如参赛者剽窃他人作品而产生法律纠纷,由参赛者承担法律责任,与主办单位无关。
投稿方式:
本次比赛于2008年6月26日开始,7月25日截止。请您在规定日期内将参赛作品发送到
电子邮箱:
guangtoutz@126.com (请在标题上注明“参赛”字样)
或发送文件至QQ:40120303
或将稿件寄至: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南环路4028号中恒世纪科技园5号楼A座杭州时空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策划部收。
邮编:310053 (请注明“参赛作品”)
咨询电话:0571—87859395 联系人:丁丽明 QQ:40120303
了解比赛更多信息可点击:
http://www.timax.com.cn比赛评选与奖励办法:
征集作品的评选采用专家、相关人士、网友的综合评定。评选结果将在20天内通知。
一经录用,单件作品颁发奖金人民币5000元(含税)。奖金分两次颁发,获奖人首次可获得人民币2000元,获奖形象在商标局等部门确认形象为自主知识产权无误后,获奖人可再领取人民币3000元。
获奖者将同时获得杭州时空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荣誉设计师称号,并可加盟公司创作团队。
活动声明:
作品一经采用,其所有权、使用权及用于所有衍生产品的开发所有权,均归大赛主办方杭州时空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所有。大赛主办方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活动主办单位:杭州时空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