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评委评分:(满分100分)
综合印象:满分20分。
要求:体现创新、活泼和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
创意:满分30分(表现形式20分、作品表现节奏的紧凑性10分)
要求:形式富有新意,没有抄袭其他作品形式的嫌疑。
画面:满分20分。
要求:画面清晰流畅、富有动感、色彩搭配协调。
技巧:满分20分。
要求:制作有技巧性,包括绘画技巧和FLASH技巧两方面。
声音:满分10分。
要求:对画面内容有烘托效果,声音协调同步,拟音效果逼真。
七、作品规格:
1、 作品为*.swf文件;
2、根据作品截取一幅能够体现作品概貌的*.jpg或*.gif图片,大小为(125×125px),此图片将作为作品封面出现在作品展示页面上。
3、FLASH作品大小不超过5M,尺寸不做限制,但建议采用600*X(pix);25帧/秒。
4、请作者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电子邮件,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注:不得在设计电子稿中出现上述个人资料);
(参赛制作软件要求使用Macromedia Flash ;建议使用6以上版本制作)
八、著作权说明
1、所有投稿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所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2、所有入围获奖作品其著作权属原创作者所有,但本次大赛组委会具有使用权。
3、作者投稿即表示同意主办方及创意擂台在相关活动及宣传中拥有所投稿作品的使用权和发布权。
4、选中的作品,在主办方支付相应奖金后,主办方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各种开发应用。
5、获奖作品作者不得将其作品用于展示以外的其他任何商业用途。
6、作品不得涉及色情、暴力,不得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抵触。
7、获奖作品通过公共媒体、宣传标牌、手机短信、电子屏幕等进行多种形式的公益宣传,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给予署名。
8、获奖的作品视为社会共有,将开放使用。
9、本大赛解释权属flash设计大赛组委会。
九、大赛咨询
创意擂台部:
021-50278342-112叶小姐
021-50278342-312丁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