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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盈基金卡通形象代言人设计大赛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7-27 13:56:30 来源:官方 您是第位读者 进入论坛
 
    主办方: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媒体协办:中国艺术设计联盟网
    
    此次大赛作品征集将通过宝盈基金电子商务网站爱宝网及中国艺术设计联盟网创意擂台联合举办。
 
活动细则 
 
arting365创意擂台参赛方式:
    参赛者直接将参赛作品上传至Arting365创意擂台的大赛专题页面即可,在大赛网站可以进行作品展示、评论及投票等操作。
作品提交地址
 
一、活动时间:
    投稿日期:2007年7月26日至2007年8月10日
    初审时间:2007年8月11日
    终审时间:2007年8月15日
 
二、设计范围:
    设计二维卡通人物形象两人:
    姓名:宝宝
    性别:男
    姓名:盈盈
    性别:女
     “宝宝”和“盈盈”将以宝盈基金卡通形象代言人身份入驻宝盈基金企业,同时身兼虚拟理财小导师的职责,以整体体现宝盈基金的专业理财精神和深入投资者的亲和力;这一代言形象的确立将是宝盈基金整体品牌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奖项及奖励设置: 
    评委大奖:1名,获奖证书及奖金人民币¥10000元;
    设计入围奖:6名,获奖证书及奖金人民币¥5000元;
    评委鼓励奖:20名,获奖证书及奖金500元。

四、参赛资格
    1、设计类相关专业在校学生、在职设计师、设计爱好者和优秀的设计团队均可报名参赛;
    2、参赛者需对基金、理财有自己的理解,有强烈的设计欲望和丰富的灵感;具有相应的手绘或电脑绘图能力。
 
五、大赛评选:
    1、本次大赛的评审过程分为:初审和终审两个环节;
    2、评委由宝盈基金有限公司相关人员组成。
 
六、参赛作品设计要求:
    1、参赛作品形式:卡通形象设计
    2、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者的原创图形作品,严禁抄袭、剽窃他人作品,否则将被取消 参赛资格,组委会不承担相关责任;
    3、报名参赛须按要求分别提供图形文件及作品说明。
    4、具体要求
A.设计二维卡通人物形象两人:
    姓名:宝宝
    性别:男
    姓名:盈盈
    性别:女
B.人物角色定位
    a.宝宝和盈盈将作为宝盈基金公司发表言论的形象代言人,公司对外宣传的代言形象;
    b.形象塑造整体要体现宝盈基金的专业精神,同时具有亲和力;
    c.形象代言人本身要有基金行业的特色装饰,有一种符号可以代表“宝盈基金”(一般标识的意义更深远一点是代表整个行业,就如同看到飞行员的装备就想到到航空,看到白色高帽就想到饭店的大厨师一样。形象一定要有个符号,深入老百姓的思想,形象生动活泼。
    d.宝盈基金LOGO下载地址:http://www.byfunds.com/by/new/temp/logo.cdr
    5、应征作品以电子稿形式提交,设计图稿颜色模式必须是RGB模式,图案控制在600×600像素以内,大小控制500KB以下,所有作品请转换至JPG后上传。另附设计说明(300字以内);
    6、获奖选手在获奖名单公布时需要将获奖作品(卡通形象平面设计稿、卡通形象三维设计稿)刻录成光盘并下载签属“著作权转让承诺函”一同寄送给主办方;(原始设计稿的文件格式只能为以下三种:AI文件格式、CDR文件格式、PSD文件格式(CMYK模式,分辨率300DPI))
    7、请作者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电子邮件,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七、评选原则
    评委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选:
    1、创意表现
    2、时尚潮流
    3、商业价值
 
八、评选流程
    1、通过初审评选出入围作品;
    2、组委会将以电话及Email的形式通知入围作品的作者,要求入围作品的作者在规定日期内,按指定方式提交参赛作品的源文件。未按要求提交参赛作品源文件的入围作品,视为参赛者自动弃权;(寄送时间为终审结束与颁奖之间进行)
    3、由终审评委对入围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出本次大赛的各项奖项;
    4、本次大赛的评委会拥有对所有获奖作品的最终裁定权。
 
九、著作权说明: 
    所有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属原创作者所有,大赛组委会及创意擂台拥有作品的出版、发布及展示权。
 
十、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本次征集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
 
十一、参赛注意事项
1、定义:
    若非特别指出,本规则中:组委会指承办“2007宝盈基金卡通形象代言人设计大赛”的组委会。
参赛者是指报名参加本届设计大赛并按照参赛程序将参赛作品提交大赛组委会的个人。参赛者在报名时应当提供真实的个人资料,个人资料失实将会失去其作品获奖机会,并且参赛者须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作品是指参赛者创作的卡通形象图形,不论是否入围,参赛者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享有署名权。

2、参赛须知
    (1)参赛者必须保证作品的原创性,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参赛者同意对任何违反前述规定所造成的第三方索赔负全部责任,并保证组委会不受任何损失。
    (2)为利于作品评选,大赛期间,参赛者不得再将该作品用于其他赛事,否则大赛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由行为人本人自行承担。
    (3)参赛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大赛组委会不接受依法禁止出版、传播或者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作品:
    a、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b、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c、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d、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e、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f、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g、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h、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i、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4) 大赛组委会对参赛者的剽窃、抄袭行为不承担法律责任。一经发现,大赛组委会有权立即取消赛资格,并要求返还奖品或奖金,同时保留对随后可能产生的损害进行追偿的权利。同时,大赛组委会对他人侵犯参赛者权利的行为不承担法律责任。侵权的法律责任概由剽窃、抄袭者本人承担。 
    (5) 参赛作品原则上不予退还,请参赛者自行保存底稿。

3、知识产权归属
    对于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申请权等),组委会与参赛者约定如下:
    (1)对于所有参赛作品,组委会享有如下权利,其他知识产权归参赛者本人所有; 
    (2)除非参赛者在报名时书面声明,组委会享有作品的展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有权保持完整作品或部分作品在媒体上宣传、展示之用;
    (3)大赛期间,对于评审需要等合理目的,组委会有权对作品进行少量复制;
    (4)对于所有获奖作品,主办方享有参赛作品的使用权,参赛者享有署名权,在作者签订转让承诺书并领取奖金后,组委会享有对该作品的相关著作权。
 
    4、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大赛组委会对本次大赛享有最终解释权。
 
十二、赛务咨询:
    2007宝盈基金卡通形象代言人设计大赛组委会咨询组:
宝盈基金公司活动咨询: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崔先生
 联系电话:0755-83275181
 征集活动咨询:
中国艺术设计联盟创意擂台
联系人:叶小姐 
 联系电话:021-5027834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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